中新社太原5月15日電 (高雨晴)記者15日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山西省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系全國首部專門聚焦治理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問題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981866", container: "_kaqw1o7bid", async: true });
隨地吐痰嚴重影響民眾身體健康和威脅公共衛生安全。醫學研究表明,常人一口痰,至少含有5000萬個細菌,病人一口痰中細菌數量更多達2億個以上。席卷全球的新冠病毒,在空氣中最多可以存活3個小時,但在痰液中則可存活39天。
“運用法治手段治理公共場所隨地吐痰行為,既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副主任王岳紅說。
據介紹,該《規定》為全國首部專門聚焦治理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問題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在制度設計方面進行積極探索,不少制度都帶有創制性。
《規定》指出,城管部門可以依法與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簽訂共建共治協議,共同治理本責任區內的隨地吐痰行為;設立公益宣傳監督崗位,聘用低收入家庭成員協助宣傳監督;探索建立環衛工人、交通協管員參與隨地吐痰監管機制等。
據了解,《規定》不分章節,共18條,主要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治理原則、部門職責,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自治組織、公民的義務,共建共治共享機制,法律責任等。
王岳紅表示,出臺這部法規,對公共場所隨地吐痰行為進行專門治理,就是為發揮立法的引領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依法加強社會治理,不斷提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