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締占道攤點,“創文”也需兼顧民生
■ 來論
為促進消費回補、讓城市重拾煙火氣,近來各地推出了不少促“消”舉措。陜西省、成都市、蘭州市等地,還都推出了攤販允許臨時占道經營的辦法。
而河南安陽官方日前發布通告,決定自2020年4月20日起,在市建成區范圍內全面取締占道攤點、早夜市(大排檔)和店外經營行為,推動實現退路進廳(店、場)。通告還要求,積極引導便民攤點進社區(小區)規范經營;加快推進農貿市場、特色小吃城等規劃建設,組織占道攤販、攤點商戶、夜市排檔集中連片,依規進場經營。
流動攤點和早夜市大排檔,如果僅從城市秩序來看,的確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加強管理和規范是必要的。
但經濟復蘇的當下,結合推進復工復產、促進消費回補、穩就業等綜合角度來看,安陽的做法,未免顯得不合時宜。而且,一些流動攤販、商戶也連接著市民生活便利、個體經營者背后的就業、生計。
換言之,如何對其管理,本來就不能只看其可能對“市容市貌”的影響,更要兼顧民生之需。
事實上,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中,就提到要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國務院該則意見釋放的信號很明確——在復產復工、恢復經濟社會發展的當下,對一些流動攤販等靈活就業的方式,應該給予一些理解和支持。
安陽關于取締占道攤點店外經營的治理,有一個直接背景——為深入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不能說文明城市創建就不重要,但當下,促消費、穩就業、保民生恐怕比文明城市創建更具緊迫性。在這兩者之間如何作出抉擇,體現一個城市的治理溫度和民生觀。更何況,給予城市攤販一定的生存空間,與“創文”未必對立。越是特殊時期,越需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與民眾“共克時艱”。□任然(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