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為了將臺灣高雄打造成友善投資城市,高雄市都發局全面探討16項審議規定及流程,首批探討完成修訂“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范圍規定”及“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修訂不合時宜的規定,有利于投資環境。
高市都發局修訂“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范圍規定”,針對申請容積移轉必須送都市設計審議的基地,基準容積未達630%,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的開發案,要求確實依照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辦理,提送干事會審議,如此一來可縮短一半的作業時間。
都發局表示,公共工程也在本次都市設計審議程序簡化之列,例如,以往在都設地區的公共設施開辟如公園、道路等,都提到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本次修正放寬公共工程的基地面積或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才須提到委員會審議,其余案件依規模授權干事會或工程主辦機關自行審理,將可大幅提升施政效能。
都發局長林裕益表示,長久以來,不合時宜的行政規則未能與時俱進,導致行政效能跟不上民間企業腳步,為推動市長韓國瑜發展經濟、創造就業機會政見,即從“松綁法規、提升行政效能”做起。
林裕益稱,已與相關業界公會座談聽取意見,并全面探討16項常用審議規定及流程,2月19日完成了“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范圍規定”及“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的修訂,不只可提升行政效能,相信也能營造友善的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