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3日電 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將于2021年度(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建立新的組織,代替將在2年后廢止的復興廳,接手東日本大地震的復興工作。
此舉是由于遭遇核電站事故的福島縣復興等工作將長期進行,同時也會商討讓新組織負責日本南海海槽地震等未來巨大災害的應對工作。報道稱,日本政府已制定方針,將于今年夏天召開內閣會議作出決定。
政府將東日本大地震的復興期間設定為災后“10年”,曾于2012年2月設立復興廳,并決定將在“2021年3月前”廢止該廳。
復興廳自2018年開始,著手確認在各地展開的復興事業是否可在10年內完成。遭遇核電站事故的福島縣,當初便預測復興將耗時10年以上,而原本稱“進展順利”的海嘯災區復興事業,其土地加高及對震災弱者等人的支援事業等方面,現已確認無法在2021年3月前完成。